关键词: 特岗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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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2020年特岗教师补录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特岗教师补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对象
参加2020年乌兰浩特市特岗教师补录,且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2号,所有考生须在12号上午8:2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乌兰浩特市第十三中学南教学楼。
三、面试形式
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教学内容。备课、试讲所使用的教材为我市中小学校使用各学科教材(小学五年级上册,初中七年级上册),备课及试讲室所用教材、纸、笔均由组织方提供。考生不得携带教材、资料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试讲题目在面试前由评审组确定。讲课时间共10分钟,中间不设提醒,考生自行掌握时间。面试时间截止时,工作人员提醒时间到,考生须立即停止试讲。
报考蒙授岗位的考生须使用蒙语试讲;报考汉授岗位的考生须用汉语试讲。
四、面试工作流程
1.疫情检测。面试当日早8:20分,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通过手机微信扫描“疫情防控行程卡”提供“动态行程卡”,扫描“兴安盟健康平台”二维码,出示“新冠健康码”后进入教学楼,一楼设置考务办和隔离室。近14天从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来(回来)参加面试的,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所有参加面试的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考生需佩戴口罩进入候考室。考生参加面试当日,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不得进入面试点。考生应主动向面试点工作人员说明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隐瞒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如发现考生有防控疫情方面的问题,及时报告考务办,由考务办联系补录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2.候考。考生在面试当日8点30分前到候考室报到,候考室设在第十三中学南教学楼三楼教室。分学科通过抽签确定考生试讲顺序,按顺序就座,并填写《面试顺序登记表》。抽签时,按照各岗位笔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3.备课。9点开始,各组第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领取试讲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以后每间隔10分钟按顺序号进入备课室,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4.面试。9点40分,各组第1号进入考场开始试讲,讲课时间10分钟。以后每间隔10分钟试讲一人,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5.面试成绩。各组设5名评委,去掉高分和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第3名考生讲课结束后,前3名考生听取面试成绩;以后,考生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宣布。考生试讲完后,在一楼考务办等候分数,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谈或向面试室张望;听取完分数后,应立即离开考点。
6.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兴安盟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报告自己的学科和顺序号,不得向评委透漏自己的姓名,讲课过程中也不得透漏自己的姓名及社会关系,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2.面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3.报考足球岗位的考生由组织方统一提供足球;报考数学岗位的考生由组织方统一提供三角板。
4.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总分÷1.5×40%+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100分。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录取;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原始成绩高低录取;再相同,组织加试。
六、面试纪律
1.考生须在8:30之前到达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面试评委,不得扰乱面试考场,不得拒绝、阻碍面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已经面试完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评委、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要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须实行回避。
6.面试考场对通信信号进行屏蔽。
七、纪律监督
纪检等有关部门将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面试工作中有不妥之处或不当行为,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此次特岗教师补录面试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45455(市教育局纪检办)。
八、组织保障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2020年乌兰浩特市特岗教师补录面试领导小组。面试工作将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九、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字〔2020〕2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补录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61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特岗教师补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兴教教师字〔2020〕32号)执行。
附件:乌兰浩特市2020年特岗教师补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乌兰浩特市特岗教师补录面试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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